关于做好伊犁州2016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州直各县市卫计委(卫生局),州卫计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卫考发〔2016〕3号)要求,现将2016年我州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申报评审2016年度自治区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部分卫生专业人员,符合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农牧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考试内容
(一)考试范围及题型:主要考核本专业相关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多选题(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和学科新进展)。
(二)专业级别设置:考试共设120个专业(附件1),每个专业设1个科目。考试设副高级,部分专业设中、初级。
(三)考试语种:考试语种以汉语为主,普通内科、护理学、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维吾尔医、维吾尔药学等5个专业开设维吾尔语种。
(四)考试方式: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汉语)外,其余汉语语种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维吾尔语语种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汉语、维吾尔语)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7月16日进行,具体场次与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2016年6月8日至6月1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州直各县市卫计委(卫生局),州卫计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在2016年6月15日前到原州卫生局组织人事处进行报名确认工作。
自2016年7月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二)报名材料及审核要求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在报名网站打印并经单位人事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盖章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具有医师资格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文件规定,考试费每科目50元。
附件: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
伊犁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