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由本人按规定自行携带以下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报名点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公章《201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规定,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若最终学历不是第一学历的,各阶段的毕业证书都须提供);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各报名点及市直有关单位提交《申报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版1份(邮箱:rsk2311912@163.com)。
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试之日受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派遣,正在援外,并拟于2013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于考试,但必须于考试报名前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考办备案后方可免试。
(二)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精神,正在援藏、援疆、援宁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可在原实际成绩上加5分。
(三)本次考试任职资格聘任年限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