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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新政策

时间:2010-08-02 12:33来源:卫生资格考试吧 作者:lengke 点击:
  

  2010年5月20日,卫生部公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从所公布的“办法”及2009年中国卫生人才网的通知中,分析2011年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出现以下变革:

  解读一:从“通知”及“办法”中分析,2011年起,卫生资格考试有极大可能中将不再设置“护理学(初级士,专业代码003)”这个专业,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均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解读二:自2011年起,不同学历的人员,考试有如下变动:

  1.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这个证书应该与2010年的护理学(士)003专业的效力是一样的)。护理初级(师)考试还需参加全国卫生资格考试。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以及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可以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不用再参加卫生资格初级护师考试。

  解读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即无地区特殊照顾政策。)

  解读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考试的准备期很短,需要进行日常性学习,考前突击式学习恐不能再应付考试。考试日期有很大可能不再与卫生资格同步。

  解读五: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具体考核内容尚未公布,但应该与往年的考核课程不会相差太远)。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实践能力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

  解读六: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该政策与往年的应届毕业生考试条件相同。)

  解读七: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解读八: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成绩单由报名考点发给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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