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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时间:2013-04-01 16:48来源: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作者:lengke 点击:
  

淄博市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初级师、初级士)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尽快领取证书:

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由单位统一领取。请单位派专人准备以下领证所需材料,及时到考试中心领取本单位所属人员证书: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和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请从附件四中挑选出来,按证书编号从小到大排序并打印);

(2)、填写完备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贴好考生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无主管部门的可不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单位指派的领证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可复印到一张纸上,只复印正面即可);

(4)、考生准考证或成绩单原件;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请贴在《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上)(照片可以不同于准考证照片);

二、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本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请自备以下领证所需材料,:

(1)、填写完备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准考证或成绩单原件;

(4)、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请贴在《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上);

(5)、为领证时查找姓名方便,考生可在附件四中下载带有证书编号的名单。领证时请携带打印好的名单,或将证书编号记录在准考证或成绩单的背面。

三、说明:

(1)、《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请严格按照附件三的填写说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无工作单位,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如无上级主管部门则无需在上级主管处盖章),贴上与证书相同的照片;

(2)、合格证书要求由工作单位统一领取;考生自己领取的,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领;

(3)、领证地址: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联系电话:3169575;

具体位置指引:华光路潘庄南门路口向南100米路西;

可到达公交车指引:125路职教中心站下车路西;2路、138路公交车广电大厦站下车东南方向500米。

(4)、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办理;领证没有截止日期。

附件一:领证介绍信

附件二:《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三:登记表填写说明(专业)

附件四:2012年初级士合格人员名单

2012年初级师合格人员名单

2012年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淄博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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