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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护师辅导知识:妊娠诊断

时间:2013-04-13 13:48来源:初级护师考试 作者:lengke 点击:
  

临床上将妊娠全过程分为三个时期,妊娠在12周之前为早期妊娠;妊娠在13~27周末为中期妊娠;妊期在28周以后为晚期妊娠。

(一)早期妊娠诊断

1.病史

(1)停经(Menopause):月经周期正常且有性生活史的生育年龄妇女,一旦月经过期10天以上,应首先考虑妊娠。

(2)早孕反应(Morningsickness):半数左右妇女,在停经6周左右出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和偏食,称之早孕反应,一般在12周左右自然消失。

(3)尿频:排尿次数增加,子宫增大压迫膀胱而引起。

2.临床表现

(1)乳房:乳房增大、乳头乳晕着色。

(2)子宫增大变软、子宫峡部极软,双合诊时,子宫体与子宫颈似不相连,称黑加氏征(Hegar'ssign)。

3.辅助检查:

(1)妊娠试验:检测孕妇尿中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

(2)超声检查,妊娠5周时,B超即可诊断。

(3)宫颈粘液检查,只见成行的椭圆体,不见羊齿状结晶。

(4)黄体酮试验,每日肌注黄体酮20mg,连用3天,如停药后7日仍不来月经,可考虑妊娠。

(5)基础体温测定,停经后高温期持续在21天以上,妊娠可能性很大。

(二)中晚期妊娠诊断

 子宫的变化子宫增大,宫底升高,测量宫底高度来判断妊娠周数:妊娠周数手测子宫底高度尺测耻上子宫底高度。

16周末脐耻之间10cm;20周末脐下1横指18cm;24周末脐上1横指24cm;28周末脐上3横指26cm;32周末脐与剑突之间29cm;36周末剑突下2横指32cm;40周末脐与剑突之间或略高3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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