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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2012年度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2-15 15:46来源:山阳县卫生局 作者:lengke 点击:
  

山政卫发〔2012〕267号
山阳县卫生局
关于2012年度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经研究,我县定于12月中旬开始为考试合格考生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办证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原件2份)及《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1份);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取得的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8、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8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个人申报材料须统一装档案袋上报。 
  二、办证注册流程及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护士总数在30人以上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软件管理,护士总数少于30人的医疗机构,可在县卫生局组织统一录入),并将办证材料整理完备后报县卫生局政工人事股审核。
  审核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12月31日.
  三、办证注册的几点要求
   1、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办证注册工作,抽出专人负责审核、保管发证、注册档案,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2、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建立完善护士执业档案,在发证注册办理结束后,除省卫生行政部门需留存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各医疗机构纳入护士执业档案统一管理,护士需变更注册时,护士执业档案要及时移交新注册医疗机构管理。
   3、请各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
   5、发证、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均可从陕西卫生网(www.sxhealth.gov.cn)下载,不再安排统一印制。

山阳县卫生局
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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