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初级(士)资格考试:
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等专业,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5年应届毕业生并从业者可报考),2016年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初级(师)资格考试
参加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的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时间截止2010年12月。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取得初级(士)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3年;时间截止2012年12月。
(注:3+2学历,大专工作不满2年,不能报考;除护理学专业外,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大专生毕业满3年,可直接报考初级师资格,毕业时间截止为2012年12月)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5年应届毕业并从业者可报考)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5年应届毕业并从业者可报名)
三、中级资格考试
参加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可按照相应学历报考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时间截止2008年12月。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时间截止2009年12月。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时间截止2011年12月。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资格担任初级(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时间截止2013年12月。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可直接报考中级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