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护士出省变更执业注册程序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细则、粤卫办[2004]15号、粤卫办[2005]83号
申报条件: 已在我省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护士执业证,现拟在外省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工作岗位上执业的注册护士。
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3份);
2、《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原执业机构证明(原件)
申请表格: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护士注销注册证明》
证件名称: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受理部门: 龙岗区卫生局医政科(仅受理2006年6月之前在龙岗区卫生局进行过注册的人员,其余均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65。66。67号窗口办理)
受理地点: 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卫生监督(血站)综合楼902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89551120 传真:89551829
邮箱:
邮编:518172